按照《省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5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0年符合领取一次性吸纳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姓名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自即日起公示7日(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0日),如对上述发放人员及金额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523-89690011
2020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名单(六).doc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4日
苏公网安备 32120502010080号